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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法人代表一般是谁?真实案例解析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1-17 06:06:07 点击量:28

去年,北京一家科技合资公司闹出了件趣事。这家由国内企业和外方共同投资的公司,在办理银行开户时遇到了麻烦。银行柜员看着提交材料直皱眉:“你们这法人代表怎么是外方派来的总经理?合资企业不是应该由中方担任法人吗?”公司经办人小王当场懵了——筹备了大半年,难道在最基本的法律身份上搞错了?

法人代表≠股东身份

小王急忙咨询了专业顾问。顾问听完笑了:“这是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合资企业必须由中方投资方派人当法人,其实完全不是。”他解释道,法人代表是公司的“签字代表”,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由哪方股东出任。就像一场双人舞,领舞者可以是任意一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公司章程里白纸黑字写明就行。那家科技公司最终确认,他们章程里确实约定了由外方推荐的总经理担任法人,完全合法。

章程——合资企业的“宪法”

顾问接着提醒小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中方还是外方,而在你们公司的‘根本大法’——公司章程。”他打了个比方,章程就像合资企业的“游戏规则说明书”,里面必须明确写上法人代表由谁担任、怎么产生。很多合资企业闹矛盾,根源就是章程写得太模糊。比如只写“由董事会任命”,却没写清楚人选是中方推荐还是外方推荐,等真要任命时,双方就容易扯皮。

常见人选:董事长或总经理

“那通常谁来当这个法人代表呢?”小王追问。顾问说,实践中常见两种安排:一是由董事长兼任,二是由总经理担任。选董事长的情况比较多见,因为董事长是公司“一把手”,对外代表公司名正言顺。但像他们公司这样,由外方总经理担任的也不少,尤其当外方负责日常运营时。曾经有家北京的中德合资汽车零部件厂,德方负责技术和管理,经双方商量,法人代表就由德方派驻的总经理担任,十几年合作都很顺畅。

变更法人需要双方点头

顾问最后补充了一个重要知识点:“法人代表不是终身制,但变更起来可比普通公司麻烦。”他讲了个案例,有家中日合资的食品公司,起初法人是日方代表。合作几年后,中方想换成自己人,但日方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只能按章程规定: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才能变更。由于双方股权各占50%,谁也达不到三分之二,法人就一直没换成。“所以,初期定好人选很重要,后期想改,得看当初章程怎么定的,还得合作方点头。”小王听完恍然大悟,赶紧回去仔细研究自家公司的章程条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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