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业内知识

联系我们

电话:400-848-8866

hr@beijingcaiwu.com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1号院

经典案例

公司法人给自己发工资?真实案例揭示合法操作与风险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1-17 05:13:27 点击量:45

去年,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张总遇到了件烦心事。公司经营三年终于开始盈利,他想给自己发工资补贴家用,却被财务告知“法人不能给自己发工资”,这让他一头雾水。自己既是老板又是员工,天天在公司忙前忙后,怎么就不能领一份薪水了?张总的情况并非个例,很多初创企业的负责人都曾在这个问题上踩过坑。

法人身份的双重性

张总咨询了专业人士后才明白,问题的核心在于他混淆了“公司”和“自己”的界限。在法律上,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而张总作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这个“人”对外行事。但同时,如果张总确实在公司担任了具体职务,比如总经理、技术总监,并与公司建立了真实的雇佣关系,那么他此时就具备了“劳动者”的身份。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家里是父亲,在公司是员工,身份可以随着场景切换。关键在于,能否证明这种“员工”身份是真实存在的。

发工资的关键:建立真实劳动关系

那么,如何证明这种关系呢?张总的公司开始规范操作。首先,公司和他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了他的岗位、职责、薪资标准。其次,公司为他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这是证明雇佣关系最有力的证据之一。最后,他的工作内容有明确的记录和考核。完成这些步骤后,公司每月像给其他员工一样,通过公户向张总个人账户支付一笔款项,备注为“工资”。这样一来,发放工资就有了合法合理的依据。

随意操作的潜在风险

专业人士也向张总提醒了反面案例。北京另一家贸易公司的李老板,觉得公司钱就是自己的钱,在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频繁从公户给自己转账,备注却五花八门,有时是“借款”,有时是“报销”,有时干脆没备注。后来在税务核查时,这些款项无法被认定为合理的工资成本,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产生了滞纳金。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或公私财产混同,让公司失去了“独立人格”的保护盾,一旦公司有债务,李老板的个人财产也可能被牵连。

规范发放的积极意义

张总按照规范操作后,不仅个人有了稳定的收入流,对公司也产生了积极影响。最直接的是,他合理的工资支出成为了公司的经营成本,有效降低了公司的利润,从而减少了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同时,给他缴纳社保公积金,也为他未来的养老、医疗提供了保障。整个公司的财务也因此变得更加规范透明,为日后吸引投资、申请政策补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张总感慨,看似是给自己发钱的小事,实则关乎公司能否健康、长远地发展。

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