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业内知识

联系我们

电话:400-848-8866

beijingcaiwu@126.com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1号院

经典案例

某企业因销售过期食品被罚款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8-13 09:33:09 点击量:80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田凤红,作为某企业的负责人,收到了一批新进的“双汇香辣香脆肠”。这批香肠的生产日期是2024年1月16日,保质期为90天。然而,在销售过程中,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2024年4月16日,距离这批香肠的保质期结束只有几天了。然而,由于管理疏忽,某企业仍然在北京大兴区的店铺中以每袋5元的价格销售这批即将过期的香肠。到了4月17日,有顾客购买了已经过期的香肠。

不久之后,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这个问题。经过调查,他们发现某企业在保质期满后仍然销售了这批香肠,货值金额共计5元,并且违法所得也是5元。

根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某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因此,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某企业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元。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安全标准。过期食品的销售不仅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