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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vs法人代表:一个身份,两种责任,看王老板的创业故事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2-19 04:07:02 点击量:79

王老板在北京开了家小餐馆,生意红火,打算再开一家分店。他听说开公司需要有个“法定代表人”,又听朋友提到“法人代表”,觉得这俩词差不多,就随便填了自己当“法人代表”。结果后来分店出了食品安全问题,供应商追责时,王老板才发现,合同上签字的“法人代表”是自己,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他小舅子。这下麻烦了,供应商直接找他个人索赔,而小舅子那边却说自己只是挂名的。王老板一头雾水,这不都是“代表”吗,怎么责任全跑自己身上了?

名字像兄弟,身份大不同

王老板的困惑很常见。简单说,“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白纸黑字写明的那个“一把手”,比如董事长、总经理。他代表的是整个公司,签合同、打官司,干的事后果由公司承担。而“法人代表”范围就广了,它可以是公司临时派出去办事的任何人,比如派个销售去签个单子,这个销售当时就是“法人代表”。王老板在分店合同上签字,那一刻他就是公司临时授权的“法人代表”,但这个身份并没在工商局备案。

一个在“户口本”,一个像“临时工”

这就好比,王老板餐馆的“法定代表人”是上了公司“户口本”(工商登记)的户主,具有唯一性和法定性。而“法人代表”更像是公司临时给员工开的一张“介绍信”或“授权书”,今天可以给张三,明天可以给李四。王老板的问题就在于,他以为自己是“户主”,实际上他只是拿着“介绍信”去办事的人。结果一出事,对方可不认“介绍信”的临时性,直接找签字的人追责。

责任跟着身份走,签字前要看清

最大的区别就在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行为,通常视为公司行为,债主一般先找公司要钱。而像王老板这样的“法人代表”,如果是在授权范围内办事,责任也归公司;但如果他超越授权、或者像王老板这样根本没搞清自己身份就乱签字,就可能需要自己掏腰包。王老板就是栽在这里,他以个人名义处理分店事务并签字,很容易被认定为个人行为,导致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在一起,说不清了。

创业路上,找准你的“法律面孔”

所以,对创业者来说,确定好“法定代表人”是谁至关重要,这个人要靠谱、有担当。而平时公司对外办事,如果需要派人去,一定要出具清晰的授权委托书,写明谁是“法人代表”、能办什么事、权限有多大。别像王老板,稀里糊涂签了字,把个人卷进了公司的麻烦里。搞清楚谁是在册的“户主”,谁是临时的“办事员”,才能让公司在法律框架内稳稳当当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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