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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公司账户资金被法人借用,这些税务风险你知道吗?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2-13 03:49:13 点击量:67

老王在北京经营一家贸易公司,最近因为儿子要买房,手头资金紧张,他想着反正公司账上还有200多万流动资金,就通过网银给自己转了80万,打算周转几个月就还回去。没想到半年后税务稽查时,这笔借款被认定为"视同分红",不仅需要补缴20%的个人所得税,还被处以滞纳金和罚款,老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从公司拿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公司账户不是私人钱包

很多老板都和老王有同样的想法,觉得公司是自己开的,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但实际上,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公司的资产和老板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是严格分开的。当法人从公司账户借钱时,这笔钱在法律上属于"其他应收款",如果长期不还,税务机关就会认定这是变相的分红行为。

借款期限有讲究

老王借款时没有注意到时间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就会被视同利润分配。比如老王在3月份借款,如果到12月31日还没有归还,税务机关就可能要求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很多老板以为只要在年底前还上就行,其实还需要注意借款的连续性。

借款用途要明确

如果老王当初借款时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公司经营,比如支付紧急货款、垫付项目保证金等,并且有相应的合同、发票等材料佐证,情况就会完全不同。但老王借款时只是简单备注"借款",没有说明具体用途,这给税务认定带来了困难。规范的作法是在借款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借款用途、期限和利息。

利息问题不能忽视

老王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这其实也埋下了隐患。根据规定,个人向企业借款不收利息,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定利息收入,并要求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也就是说,即使老王按时还款,如果没有支付合理的利息,公司可能还需要补缴相关税费。

正确的资金往来方式

其实法人需要资金时,可以通过正规的利润分配程序,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合法取得资金。或者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在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后领取。如果确实需要临时周转,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约定合理的利息,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最重要的是要做好账务处理,确保每一笔资金往来都有据可查。

老王的案例给所有企业主提了个醒:公司账户的钱不能随便动,规范的财务处理不仅能避免税务风险,也能让企业更加健康地发展。现在老王已经补缴了税款,并且建立了规范的财务制度,他说:"这堂课虽然贵,但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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