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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学校法人资格与注册人责任:从一起民办学校纠纷看关键法律问题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7-30 05:09:22 点击量:108

2019年,北京某民办双语学校因资金链断裂突然停课,300多名学生被迫转学。家长集体维权时发现,学校登记信息中的"法定代表人"竟是一位70岁的退休教师,而实际控制人却躲在幕后。这场纠纷暴露出学校法人资格与注册人责任不匹配的典型问题。

法人不是"橡皮图章"

案例中的王老师只是挂名法人,既不管事也不领工资。当教育局追责时,她才知道自己需要为学校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代表不是荣誉称号,需要在办学许可证、银行账户等关键文件上签字,相当于学校的"法律代言人"。

注册人≠投资人

实际出资的李老板用亲戚朋友名义注册了5家教育机构。这种"代持"操作在年检时暴露问题——当消防检查不合格时,注册人因不参与管理无法整改,最终导致办学资质被吊销。教育部门要求注册人必须是有管理能力的实际控制人。

资质申请要量力而行

某早教中心为快速扩张,同时申请了托育资质和培训学校许可。结果因场地面积不达标,两个审批互为冲突,导致全年无法营业。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对应不同的注册资金、场地标准和人员配置,就像开餐馆不能同时申请川菜和粤菜牌照。

变更登记要及时

朝阳区某艺术学校三年未更新法人信息,原法人移民后,学校银行账户被冻结。重要事项变更需在30日内备案,包括法人变更、注册资本调整等,就像手机号换了得及时解绑银行卡。

退出机制要明确

通州某国际学校因股东内斗停办时,发现章程未约定退出条款。最后经法院调解,持股10%的小股东反而要承担40%的清算债务。办学许可证注销前,需完成学生分流、教师安置和债务清理三步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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