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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北京某企业因售卖过期食品被罚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9-02 10:35:54 点击量:60

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北京某企业就因售卖过期食品而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这家名为“某企业”的商贸中心,像往常一样从供货商那里购进了一批卫龙大面筋辣条。然而,在销售过程中,他们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的辣条,导致一位顾客购买到了已经过期的产品。

具体来说,这包卫龙大面筋辣条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保质期为120天。然而,在2024年6月20日,当这包辣条已经过期时,某企业仍然将其售卖给了顾客。虽然他们只售卖了一袋,但这一行为仍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经过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某企业在购进辣条时,虽然有记录食品进销存台账,并能够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进货票据等材料,但仍然未能避免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因此,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某企业进行了处罚。

此次事件引发了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深思。作为食品销售企业,应该时刻关注食品的保质期,确保销售给顾客的产品是安全、合格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和社会各界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只有共同努力,才能确保我们的餐桌更加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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