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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公司欠款时变更法人,一个真实案例揭示背后的法律风险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2-27 06:33:00 点击量:20

去年,我们接待了一位从河北来的王老板。他几年前和朋友合伙在北京开了家商贸公司,朋友是法人。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供应商几十万货款,朋友直接“失联”了。王老板想着,把公司法人变更为自己信任的亲戚,是不是就能“甩掉”旧债,让公司轻装上阵重新开始?他急匆匆地跑来咨询,我们听完直摇头,赶紧给他讲了个真实的案例。

变更法人,不等于债务转移

我们告诉王老板,这就像张三借了李四的钱,然后张三对李四说:“我现在改名叫张五了,所以钱不用还了。”这显然行不通。公司是独立的“人”,叫“法人”,欠的债是公司这个“人”欠的,不是原来那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个人欠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只是换了个代表公司签字、办事的“代言人”,公司本身没变,它欠的债一分钱都不会少。那个“失联”的朋友,作为曾经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他在任职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他个人需要负责,但单纯的经营欠款,还是得由公司财产来偿还。

债权人盯着的,是公司这个主体

我们进一步解释,供应商们追债,认的是公司的名头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要公司还在,无论法人代表换成谁,债权人都有权向这个公司主张权利。王老板想把法人变给亲戚,以为能“金蝉脱壳”,实际上,只要变更手续一办,新的法人代表(他亲戚)马上就会成为债权人追讨和法院传票的直接接收人,反而把亲戚拖进了泥潭。之前就有案例,新法人刚变更完,公司账户就被冻结了,弄得亲戚反目,家庭关系都紧张了。

企图利用变更来逃避债务?后果很严重

王老板听到这里有点后怕。我们提醒他,如果明知公司有巨额债务,还通过变更法人、转移资产来逃避,这很可能构成恶意逃避债务。不仅变更行为可能被撤销,公司的股东、前后两任法定代表人都可能被追究连带责任,甚至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到时候,不仅是公司经营受影响,个人生活出行都会处处受限。这绝不是换个“马甲”就能解决的事情,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

面对欠款,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那么,公司欠款到底该怎么办呢?我们给王老板的建议是,首先应该坦诚面对,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达成还款协议或分期计划。如果公司确实资不抵债,可以考虑正规的清算注销程序,在清偿债务(或依法破产)后,让公司合法“死亡”。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盲目变更法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问题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把更多无辜的人卷进来。王老板听完,长舒一口气,决定回去先处理债务问题,再也不动“歪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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