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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公司给法人转款,这些“坑”你可千万别踩!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1-24 03:27:54 点击量:94

老张在北京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最近因为业务需要,他用自己的公司账户给自己的个人账户转了一笔钱,想着反正公司是自己的,钱转来转去没什么问题。没想到,没过多久就接到了税务部门的电话,要求他对这笔转账进行说明。老张一头雾水,自己给自己转钱,怎么还“出事”了呢?原来,在公司经营中,公司账户和法人个人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可不是简单的“左口袋倒右口袋”,里面藏着不少学问和风险。

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

老张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叫做法人。老张作为股东和法人代表,是另一个独立的自然人。公司的钱是公司的财产,老张的钱是老张的财产,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老张直接从公司账户转钱到自己卡上,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和合规手续,很容易被认定为“公私不分”,甚至涉嫌抽逃出资或挪用公司资金。

什么样的转款是合理的?

税务人员耐心地向老张解释,并不是完全不能转,关键要看转款的“名目”。比如,老张作为公司员工,公司给他发工资、报销他垫付的日常办公费用,这些都是完全合规的。再比如,到了年底公司有盈利,经过股东会决议后向股东分配利润(也就是分红),老张作为股东拿到分红款,这也是正当的。但所有这些,都需要有对应的凭证,比如工资表、报销单、股东会决议等,并且公司需要依法为工资和分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胡乱转款的潜在风险

如果像老张一开始那样,没有任何名目和手续就直接转账,风险可不小。首先,税务上可能被认定为公司对个人的“无偿借款”,如果年度内没有归还,税务部门有权视同分红,要求公司补缴20%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其次,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司的财务独立性,如果公司对外有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主张老张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求老张用个人财产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失去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的保护盾。

正确的操作姿势

听了税务人员的讲解,老张恍然大悟。他赶紧梳理了这笔转账的用途,发现其实是自己提前垫付了一笔采购设备的定金。于是,他按照要求补上了当时的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并让公司财务以“归还股东垫付款”的名义完善了账务处理。经过这番折腾,老张明白了,公司账户的钱,每一笔支出都要有据可依、有账可查。无论是发薪、报销、分红还是借款,都要走正规流程,留下清晰的痕迹,这样既能保护公司,也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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