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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合同章、法人章:公司印章的“三驾马车”与一个创业者的真实教训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1-22 03:59:30 点击量:96

在北京中关村创业的张伟,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刚谈妥了一笔50万的软件服务订单,对方公司要求合同必须加盖他们公司的公章。张伟心想,自己公司的合同章就在手边,盖上去不就行了?于是,他爽快地盖上了红色的合同专用章。没想到,几天后对方法务部打来电话,以“印章使用不规范,合同效力存疑”为由,要求暂缓打款并重新签署。这一耽搁,不仅让张伟的资金周转陷入紧张,更差点让这笔至关重要的业务黄掉。他这才意识到,原来公司里那几个小小的印章,门道竟然这么深。

公章的“权威”:对外代表公司的“脸面”

张伟的案例里,对方公司坚持要公章,不是故意刁难。公章,刻有公司全称,是公司最高权力的象征,好比公司的“身份证”和“脸面”。它主要用于对外发布正式文件,比如向政府部门提交材料、出具证明、签署最重要的战略合作协议等。它的效力范围最广,权威性最高。张伟用合同章去替代公章签署这类重要合同,在严谨的商业伙伴看来,就像用工作证去代替身份证办理重要业务,程序上存在瑕疵,自然会引起对方的疑虑和审查。

合同章的“专一”:锁定业务范围的“守门员”

那么,张伟盖的合同章就完全没用吗?也不是。合同章,顾名思义,是专门用于签订经济类合同的印章。它的效力范围聚焦于业务往来,是公司业务部门的“守门员”。在日常的采购、销售、服务提供等合同签署中,使用合同章是完全正确且高效的做法。它明确了签署文件的业务属性,便于公司内部管理。张伟的错误在于,他把这份涉及金额较大、对方极为重视的合同,当成了“日常业务”,而对方则视其为需要公司最高确认的“重大事项”,这才产生了印章使用的错位。

法人章的“签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承诺

在解决这次纠纷重新签署合同时,对方还提出了一个新要求:除了公章,还需要张伟作为法定代表人加盖他的法人章。法人章,也叫法定代表人印鉴,它不代表公司,而是代表法定代表人这个自然人。它在很多场合需要与公章配套使用,比如在银行办理开户、贷款、担保等业务,签署某些法律文件时。公章代表公司同意,法人章则代表法定代表人对此知情并确认,相当于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两者结合,构成了一个完整、严谨的法律行为。张伟这才明白,以前很多文件上要求同时盖两个章,并非多此一举。

“三章”协同:各司其职才能保驾护航

经历了这次风波,张伟专门制定了一套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公章由他自己亲自保管,用于最核心的对外事务;合同章交由业务总监管理,专门用于日常业务合同;法人章则由他自己保管,但在需要时配合使用。他告诉员工,这三枚章就像公司治理中的“三驾马车”,公章是发号施令的“统帅”,合同章是冲锋陷阵的“将军”,法人章是代表个人信誉的“监军”。它们各有其职,不能混用,更不能乱用。只有让它们在各目的轨道上规范运行,才能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避免像他一样,因为一个章的小问题,差点酿成业务上的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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