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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工资怎么发?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正确做法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1-15 16:43:04 点击量:56

去年,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老板王总遇到了件烦心事。公司刚拿到融资,业务蒸蒸日上,他既是老板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了“省事”,他每个月都直接从公司账户给自己转一笔钱,当作是“工资”和“日常开销”。起初相安无事,直到年底公司准备引入新投资,进行财务审计时,问题暴露了。审计师发现,王总从公司支取的这些款项,既没有正规的劳动合同作为依据,也没有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在账目上混乱地记为“其他应收款”或“股东借款”。这笔糊涂账不仅让公司财务数据失真,更让潜在投资方对公司的规范治理产生了严重质疑,融资进程一度搁浅。

法人代表≠自动领工资

王总的案例非常典型,很多创业者都容易走进这个误区。认为“公司是我的,我是法人,拿钱天经地义”。但实际上,法人代表只是一个职务,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他能不能从公司领工资,关键看他是否与公司建立了真实的、合规的雇佣关系。如果王总像普通员工一样,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比如总经理),付出了劳动,那么公司就应该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为他发放工资。

“拿钱”的两种合规路径

那么,法人代表想从公司获得报酬,到底该怎么操作呢?主要有两条清晰的路径。第一条路,就是像王总后来整改的那样,正式聘任自己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和薪资标准。然后,公司每月对他的工资进行代扣代缴个税后,再发放到他的个人卡里。这样,这笔支出就成了公司合规的经营成本,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第二条路,是作为公司股东获取分红。但这需要公司在盈利、弥补往年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做出分红决议,然后按持股比例分配。分红所得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胡乱支取的潜在风险

回过头看王总最初的做法,风险极大。从公司账上随意转钱,如果没有正当名目,在税务上可能被视同“分红”,要求补缴个税和滞纳金;在财务上,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下的股东借款,如果超过一个纳税年度未归还,又未用于公司经营,同样可能被要求按“分红”缴税。更严重的是,这混淆了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的界限,如果公司对外负有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法人人格否认”,要求王总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可就因小失大了。

规范操作是长远发展的基石

吃一堑长一智的王总,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迅速进行了整改。他补签了劳动合同,规范了薪资发放流程,并逐步清理了账上的不规范借款。虽然过程有些周折,但公司的财务终于变得清晰透明。最终,这份规范的财务报表赢得了新投资方的信任,融资顺利到位。这件事让王总深刻明白,公司的钱和个人的钱,必须分得清清楚楚。法人代表的报酬,不是一笔可以随意支取的“私房钱”,而是需要根据其在公司中的实际角色,通过劳动合同或股东分红决议来光明正大地获取。这份规范,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一家公司走向正规化、赢得市场信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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