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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咱们通过一个北京老板老张的真实跟头,来聊聊公司从银行借钱那些容易让人栽进去的坑。老张用自己公司名义贷款扩大生意,还搭上了自家房子做担保,结果市场一变,钱还不上,公司和家底都悬了。这里头有几个关键点:别以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老板个人就没事,一签了个人担保,你的房子车子银行都能追着要;千万别把短期借来周转的钱,拿去搞买设备这种长期投资,否则到期还钱时能急死人;还有那些给别的公司做的担保,平时不注意,出事时就成串引爆。抵押的房子也不是保险箱,真到卖的时候可能不值那个价。说到底,老板们借钱前得把账算明白,个人和公司的钱分分清,借钱干什么、用多久得匹配好,身上的“担保雷”先排干净,还得想想万一还不上,有没有后手。贷款用好了是翅膀,没弄好就是枷锁。

  • 咱们身边很多开小店、做小生意的朋友,都像故事里的老张一样,被称为“老板”,但在法律和商业的正式场合里,“个体户经营者”和“公司法人代表”可是两码事。个体户老板是用自己全部家当来扛生意风险的,而成立了公司,公司自己就成了一个独立的“法人”,老板作为代表,个人财产和公司风险之间就有了一道防火墙。这不光是为了名头好听,更是实打实地为了更容易贷款、更方便签大合同、更规范地发展生意。当然,变成公司法人代表后,规矩也多了,比如财务要更规范、要按时报税年报,责任也更明确了。说白了,这就是从小打小闹的“游击战”,转向正规发展的“阵地战”,虽然前期要费点功夫,但为了生意能做大、走得更稳,这往往是值得的一步。

  • 咱们开门见山聊聊一个很多小老板都困惑的事儿:你开的店如果不是公司,能不能去打官司?就拿我遇到的一个真实例子来说,王老板跟人合伙开小吃店闹了矛盾,别人告诉他个体户没资格起诉,这可把他急坏了。其实啊,这是个大大的误解。像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这些,虽然法律上不叫“法人”,但完全能以自己店面的名义去法院告状或者被告。关键是要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那个店名,而不是老板个人的名字。不过要注意,这类店铺如果输了官司要赔钱,责任可能跟公司不一样,老板的个人家当说不定也得搭进去。所以啊,不管开的是啥类型的店,都得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以谁的名义在做事儿,签合同、打官司都别搞错主体,免得权利受损了还维权无门。

  • 这个故事讲的是北京一家叫华怡的整形医院,老板李女士一开始没把“法人”当回事,找了个亲戚挂名。结果医院出医疗纠纷打官司时,因为法人不管事,责任扯不清,搞得医院名声坏了,生意也黄了。吃了大亏之后,李女士才明白,法人可不是个摆设,那是要对外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的“一把手”。她下决心自己来当这个法人,并且借着变更的机会,把医院里里外外的管理制度都理了一遍,该谁负责什么事弄得明明白白。她还听劝,把医院从个人独资改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就算医院以后有啥大麻烦,也不会连累到她自己家的房子、存款这些个人财产,等于给自家上了个保险。整个折腾下来,医院反而因祸得福,管理更规范了,客户也觉得更靠谱了。所以啊,开公司办医院,一开始把法人、公司类型这些基础框架搭对了,后面能省心太多,真不能图省事随便找个人挂名。

  • 有个在北京开公司的老板遇到了麻烦事儿,他公司里一个员工离职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说没签合同要赔钱。可这个员工同时还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老板觉得这人不算普通员工,但仲裁时候发现,这人每天干的都是具体工作,拿工资考勤都和别的员工一样,那个法人代表头衔基本就是个挂名的。最后仲裁还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这事儿说明啊,判断是不是员工不能光看头衔,得看实际怎么工作的。很多小公司喜欢让员工或者亲戚朋友当法人代表,觉得方便,但要是没把权责利分清楚,很容易出问题。最稳妥的做法是,如果真需要这样安排,就把劳动合同和法人任职协议分开签明白,工资怎么发、工作管什么都写清楚。企业管理还是得规范细致,别因为图省事埋下纠纷的种子。

  • 开公司的老板们常有个误区,觉得公司账户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想转就转。通过一个餐饮店老板急着用钱却卡在银行的故事,咱们聊聊这里面的门道。公司是公司,老板是老板,法律上这是两本账。钱不是不能转,但得有个正当说法,比如给自己发工资、分红利、报销垫付的货款,或者像案例里那样签好协议的紧急借款。要是胡乱转,不仅让公司账目一团糟,税务局还可能把这笔钱当成你的分红,让你补缴一大笔税,搞不好还有法律风险。所以啊,规矩办事,既是保护公司,也是保护老板自己,图个省心安稳。

  • 工会法人代表可不是个虚职,就像故事里的老张,当了工会主席就得在民政部门登记成为法人代表。这个身份意味着你要为工会的所有事情负责——签合同、管经费、维护职工权益,样样都得操心。要是企业要裁员或者改制,你得代表职工去跟老板谈判;工会的钱怎么花,每一笔都得清清楚楚。最麻烦的是,如果职工权益受损,大家第一个找的就是你这个法人代表。所以干这个工作,光有热情不够,还得懂法律、会管理,重大决定前最好问问专业人士,平时做事要保留好记录。说白了,工会法人代表就是职工们的“法律代言人”,既要为大家争取利益,也要确保自己不踩法律红线。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常常以为自家单位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这种想法其实存在误区。就拿北京某文化事业单位来说,他们办展览收了企业赞助款,会计按老规矩记账,结果被税务部门要求补税。原来啊,机关单位只有财政拨款这类钱才免税,要是通过提供服务、出租场地这些经营行为赚来的钱,都得老老实实算进应纳税所得额。开发票也有讲究,不能随便开成捐赠票据,得根据实际业务来。每年汇算清缴时还得专门去税务部门办临时登记,这些流程和企业不太一样。现在很多单位都开始建立税务自查机制,每笔钱进来先分清楚性质,定期请专业人士把关,这样既能履行纳税义务,又能避免税务风险。说到底,不管是企业还是机关,在税法面前都是平等的纳税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