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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家里的小店想换人经营该怎么办?就像北京的老张想把包子铺交给儿子,首先得父子俩商量好店里东西和账目怎么算,立个字据免得以后说不清。然后要一起填张变更申请的表,准备好儿子的身份证明、老执照以及那份交接协议。带着这些材料去办执照的地方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就能拿到写着儿子名字的新执照了。别忘了,拿到新照后还得跑去银行、税务局把户头信息改过来,店里印着老信息的东西也得换,这样才算彻底交接完,儿子就能名正言顺地当新老板了。

  • 通过一个北京创业者的真实故事,咱们来聊聊“公司法人受限年限”这个事儿。故事里的李总,因为以前开的一家公司没处理好后续问题,结果自己被列进了黑名单,导致他新开的公司连投标资格都没了。这就引出了“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这个概念,说白了,就是如果你以前开的公司有“黑历史”,或者你自己成了“老赖”,那么法律就会在一段时间内禁止你再当其他公司的老板或者高管。这个禁止期短则三年,长则五年,看具体原因而定。一旦受限,新公司贷款、投标、办手续全都会卡壳,麻烦大了。文章里详细讲了怎么查自己有没有“中招”,要是不幸受限了该怎么一步步去解决(核心就是处理好老公司的烂摊子),以及最重要的——怎么从一开始就避免掉进这个坑里。归根结底,就是提醒各位老板,做生意要讲信用,公司不干了也得收好尾,爱护自己的商业信誉就像爱护眼睛一样。

  • 做生意审核供应商时,突然发现对方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换人了,是不是心里一咯噔?别慌,这事儿挺常见的。公司换法人,就像一家老店换了店长,店名、地址、卖的东西都没变,还是原来那家店。咱们要做的,就是让新店长拿出最新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管局开的变更证明,看看手续是不是都办齐了。以前签的合同也不用担心,照样算数,由新法人接着干。其实啊,碰到这种情况,主动跟对方聊聊,把需要的文件补齐,说不定还能借机谈谈新的合作条件,把一次小变动变成加深合作的好机会。

  • 这个故事讲的是北京一家德国投资的公司要换老板的事儿。原本以为就是总部发个通知那么简单,结果发现麻烦大了。国外母公司出的文件,得先在他们自己国家公证,再跑到中国驻那边的使馆认证,不然北京这边不认。光准备这些中外文材料就够头疼的。好不容易把营业执照上的名字改过来了,才发现更麻烦的在后头:公司的所有印章,什么公章、财务章都得重刻;银行账户的负责人信息要立刻去改,不然钱都动不了;连带着税务、社保、海关那边登记的信息,全得一个个跑去更新。这一套流程下来,就像动了一个小齿轮,整个机器都得跟着调整。很多国外来的公司不太清楚这里的门道,容易漏掉步骤,搞不好就会耽误生意。所以,找个懂行的人帮忙指点一下,把国内国外的要求都理顺,能省下不少心力,确保公司换人期间平平稳稳,业务一点不受影响。

  • 这个故事讲的是北京一家叫中欧的基金管理公司,它的法定代表人要换了,从原来的张总换成李总。一开始,公司里里外外都有人担心,怕领导换了会影响基金运作,甚至让公司不稳当。公司的行政经理王经理出来稳住大家,他说这就像一艘大船换个船名,但船长和航线都没变,船照样开。然后他们就开始走正规流程办手续,准备各种文件,去管理部门更新信息,就像更新户口本一样。办成之后,他们没藏着掖着,马上发公告告诉所有人,并且主动跟买基金的客户解释,说这是公司正常的人才接班,一切运作照旧,让大家放心。接着,他们把公司要用到的公章、银行信息这些也跟着更新好了。因为事情办得规范、沟通也到位,最后公司平平稳稳地度过了这个阶段,投资人也看到了公司一切如常。这说明,一家公司只要自身管理规范,遇到这种人事上的正常变动,完全能够处理好,不会影响正事。

  • 咱们聊聊开公司时,老板的国籍和公司身份是啥关系。举个例子,一个美国人在北京开了一家公司,按照中国法律注册,那这家公司就是正儿八经的中国公司,跟老板拿哪国护照没关系。这就像是孩子在哪出生就入哪国户口一样,公司看的是“出生地”,也就是注册地。不过呢,老板的国籍也不是完全没影响。比如当公司要办一些涉及外资的手续,或者进入某些特殊行业时,有关部门就会看钱是谁出的。如果主要出钱的老板是外国人,那这家中国公司可能就会被当作外资企业来对待,享受的政策或者面临的限制就不一样了。所以,开公司不光是把牌子挂起来那么简单,老板是哪国人这个事儿,虽然不直接决定公司是“哪国人”,但会像影子一样跟着公司,影响它以后能做什么、怎么做。明白这一点,老板们在创业起步时就能想得更周全。

  • 很多人以为公司股权变更,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才能办,其实这是个误区。股权是股东自己的财产,卖不卖、卖给谁,主要是股东之间的事儿。法人签字的作用,更多的是代表公司确认这个变动,走个内部程序。就算法人一时签不了字,比如出差了,只要股东会开好了,协议签好了,章程改好了,这些核心材料齐全,照样可以去申请办理。哪怕是遇到法人故意不配合的极端情况,股东也有法律途径可以解决,比如拿着协议和决议自己去申请,或者打官司来确权。总之,别被“必须法人签字”这个说法给吓住,关键是把股东该做的步骤做到位。

  • 想把自己的小吃店、小卖部转给家里人或者朋友继续经营,可不是口头说一声就完事了。这里面有个正式的法律手续,叫做“个体户经营者变更”。首先,前后两任老板得坐下来把店里的家底——比如设备、欠款、客户预存款这些——都理清楚、写明白,这是为了避免以后扯皮。然后,要一起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明、填写好的变更申请书,还有一份特别重要的《经营者变更承诺书》,说清楚之前的债由谁负责,之后的生意归谁管。交完材料等审核,通过后就能拿到写着新老板名字的营业执照了。但这还没完,新老板还得赶紧去税务局、银行,还有办理各种行业许可证的地方,把信息都更新过来。记住,这过程不是“卖店”,而是责任的交接,每一步都规规矩矩办好了,生意才能顺顺当当地接下去,对两边的人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