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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与公司对簿公堂:一场关于责任与权益的较量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8-11 03:28:26 点击量:70

在北京朝阳区,一家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张先生最近遇到了麻烦。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债务,债权人将公司和张先生一并告上法庭。张先生很困惑:“我只是挂名法人,实际经营都是老板在管,为什么我要承担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先生需承担连带责任,这让他懊悔不已。这个案例揭开了一个常见误区:法人代表不仅是“名义负责人”,更需对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甩手掌柜

张先生的案例并非个例。很多创业者误以为法人代表只是注册时的“工具人”,甚至让员工或亲友挂名。实际上,法人代表是公司在法律上的“代言人”,签署重要文件、代表公司诉讼等权力背后,对应的是债务纠纷、行政处罚等连带责任。就像张先生,即便未参与经营,法院仍会依据工商登记信息追究其责任。

什么情况下法人代表会“背锅”?

曾有一家餐饮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吊销执照,法人代表王女士同时被列入失信名单。调查发现,她虽不参与日常管理,但作为法人未履行监督义务,导致问题发生。法律明确规定:法人代表若存在失职(如财务混乱、违规经营),或公司存在恶意逃债,个人财产可能被强制执行。

如何降低法人代表风险?

李老板在注册公司时,自己担任法人但通过公司章程明确权限,并投保“董责险”。后来公司合同纠纷被起诉,保险公司承担了大部分赔偿。这说明,提前规划很重要——通过协议划分权责、购买保险、定期审查公司运营,能有效规避风险。

法人代表如何“自救”?

当公司陷入危机时,法人代表刘先生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并保留证据,证明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最终免于追责。律师建议:若发现公司异常,应主动辞职法人职务或通过股东会决议变更,同时留存书面记录,避免“哑巴吃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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