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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法人名下两家公司相互借款的税务风险与合规操作指南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8-07 03:16:04 点击量:28

老张在北京经营着一家建材公司和一家装修公司,两家公司的法人都是他自己。去年,装修公司接了个大项目急需资金周转,老张二话不说让建材公司借了50万给装修公司。本以为就是左手倒右手的事,结果年底税务稽查时,这笔借款被认定为关联交易,要求补缴利息税和罚款。老张这才知道,原来法人名下的公司之间借款,可不是打个招呼这么简单。

关联交易不是自家抽屉随便掏

就像老张的经历,很多人觉得法人同一人就能随意调配资金。实际上,两家独立公司即便同属一个老板,财务往来也得按市场规矩来。税务部门会重点监控这类交易,如果借款利率明显低于银行标准,或者长期挂账不还,都可能被认定为利润转移。

利息约定要白纸黑字

老张当时就吃了口头约定的亏。正规做法应该签订借款协议,明确约定利息(建议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还款期限。比如建材公司借出50万,按年利率4.35%计算,装修公司每年就该支付2.17万利息,这笔利息支出还能抵税。

资金往来要有迹可循

老张后来补了份借款合同,但税务人员发现款项是通过个人账户中转的。这就踩了第二个坑——公司间资金往来必须走公账,每笔转账备注清楚用途。如果装修公司最终还不上钱,还得走股东会决议程序,避免被认定为抽逃资金。

长期挂账等于埋雷

有些老板觉得反正钱在自家公司转,拖个三五年没关系。但税法规定关联借款超过一年未还,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可能按分红征收20%个税。老张的会计后来帮他做了分期还款计划,每季度还10万,这才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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