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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这些坑你踩过吗?一个真实案例带你避雷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2-26 01:31:30 点击量:99

在北京朝阳区经营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李总,最近就遇到了件烦心事。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准备更换法定代表人。他想着不就是换个名字嘛,自己填了张变更申请表,把新法人的信息一填,就交给了窗口。没想到几天后申请被退了回来,理由是“股东会决议签字不清晰,且未提供新任法人任职文件”。这一来一回,不仅耽误了重要的项目签约,还因为法人身份不明朗,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暂时限制了部分功能,资金周转一下子紧张起来。李总这才意识到,看似简单的“法人变更”,里面门道可不少。

变更第一步:内部“家庭会议”要开好

李总碰的第一个钉子,就是股东会决议。他以为几个股东口头说好就行,实际上,工商部门需要看到白纸黑字、合法有效的证明。这就像家里要换“户主”,得所有家庭成员(股东)开会商量,一致同意,并且把会议结果(决议)清清楚楚地写下来,每个人都要签字确认。决议里必须写明同意谁不再当法人,同意由谁来接任。少了这份盖有公司公章、股东亲笔签名的“家庭会议纪要”,变更的第一步就迈不出去。

新旧交接:文件一个都不能少

解决了内部决议,李总又卡在了材料上。原法人要卸任,需要提交一份免职文件;新法人要上任,同样需要一份任职文件。这两份文件,通常就包含在刚才说的股东会决议里,写明“免去XX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XX为新的法定代表人”即可。但很多创业者会忽略,还需要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他本人签字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这就好比新旧经理交接工作,不仅要有公司的任命书,新经理自己也得出面签个字,确认愿意接手这个岗位和相应的责任。

章程修正案:别忘修改“公司宪法”

材料准备了一大半,李总又被告知,公司章程也得改。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大法”,里面记载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法人换了,“根本大法”里的名字自然也要更新。这就需要制作一份《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此时还是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这一步是确保公司内部治理文件与工商登记信息保持一致,避免日后出现“两张皮”的尴尬局面。

网上预审与现场提交:省时省力的窍门

吃一堑长一智,李总这次学乖了。他没有直接跑去办事大厅,而是先登录了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进行网上预审。系统会快速指出材料哪里不规范、哪里缺少内容。根据预审意见修改无误后,再预约时间前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效率大大提高,一次性就通过了。这就像考试前先做了次模拟测验,查漏补缺,正式考试时自然胸有成竹。

变更之后: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

拿到新的营业执照,李总以为万事大吉了。结果很快发现,银行、税务、社保、甚至公司的各类许可证(如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上,凡是有原法人名字的地方,都需要陆续办理变更手续。特别是银行基本户,必须及时更新,否则公司的收款付款都会受影响。这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是许多企业变更法人后容易遗漏的环节,需要列个清单,逐一跟进处理,才能确保公司所有对外信息的一致性和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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