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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组织有哪些人?从“老张的早餐铺”看非法人组织的成员构成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1-29 01:32:13 点击量:58

在北京的一条老胡同里,有个开了二十多年的早餐铺,老板老张的手艺远近闻名。铺子不大,没有挂公司的牌子,但每天早晨都排着长队。老张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叫来了儿子小张帮忙收钱,又请了远房表弟负责炸油条。街坊邻居都认这个“老张早餐铺”,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个红火的铺子其实在法律上属于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非法人组织。那么,像老张这样的摊子,里面到底有哪些“人”呢?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谁是那个“拍板”的人?

早餐铺里,老张无疑是那个说了算的人。每天采购多少面粉、肉馅,油条卖什么价钱,都是老张一手决定。在非法人组织里,像老张这样能够代表这个组织对外行事、做出决策的人,就是它的负责人。这个负责人可以是个人,比如老张;也可以按照约定由几个人共同担任。老张就是“老张早餐铺”这个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他签的采购合同、定的经营方针,都代表着这个铺子本身。

“出钱”和“出力”的都是谁?

开这个铺子,当初启动的本钱是老张多年的积蓄,这算是他个人的投入。虽然铺子没有像公司那样明确的“股东”,但老张作为出资人,他的财产和铺子的经营是紧密绑定的。如果铺子赚钱了,收益归老张;万一经营不善欠了债,老张也需要用他的个人财产来偿还。除了老张这个核心,他的儿子小张虽然不拿固定工资,但也在铺子里帮忙,他的劳动也是组织运作的一部分。非法人组织的成员,核心就是这些出资并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

“帮手”算不算组织里的人?

老张的表弟是雇来炸油条的,每月领固定工资。他算不算“老张早餐铺”这个组织里的人呢?从法律关系的核心来看,表弟属于被雇佣的劳动者,他和铺子之间是雇佣关系。他并不为铺子的债务承担责任,也不分享铺子的利润(除了工资)。所以,非法人组织的“人”,主要指的还是那些对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出资人或合伙人,像老张这样的;而雇佣的员工,虽然对组织运作至关重要,但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需要承担组织责任的“成员”。

当“铺子”遇到麻烦时

有一年,因为面粉供应商的问题,一批原料出了问题,导致不少客人吃坏了肚子。客人们纷纷找到“老张早餐铺”要求赔偿。这个时候,出面解决问题、承担赔偿责任的是老张本人。因为非法人组织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它的财产就是负责人(比如老张)的个人财产。所以,最终是老张用自己的积蓄赔偿了客人的损失。这个案例清楚地表明,非法人组织背后的“人”——也就是它的出资人或合伙人,是组织责任最直接的承担者。

“人”与“组织”的界限在哪里?

经过这次风波,老张开始思考要不要把铺子注册成公司。他了解到,如果注册了公司,公司是独立的“人”(法人),欠债还钱首先用公司的财产,和老张个人的存款就分开了。而他现在的“早餐铺”,法律上并不认为它是一个独立的“人”,它和老张本人几乎是“一体”的。所以,非法人组织里的“人”,指的就是像老张这样,个人身份与组织身份高度融合,并以个人全部财产为组织行为“兜底”的自然人。他们就是组织的灵魂与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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