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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分析:从真实案例看法律风险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1-25 02:45:28 点击量:39

去年夏天,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王先生遇到了件烦心事。公司刚完成A轮融资,团队扩张到五十多人,财务总监突然提出要查看王先生本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王先生很困惑:“我是公司法人代表,整个公司都是我的,还需要跟自己签合同吗?”财务总监解释说,最近税务稽查时发现公司高管薪资支出存在疑点,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规范的用工记录,可能被认定为通过分红形式发放工资,涉及税务风险。这件事让王先生开始重新思考法人代表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人代表的双重身份

王先生咨询了专业顾问后了解到,自己其实扮演着两个角色:作为公司股东,他是企业的所有者;作为日常管理者,他又是公司的员工。就像他公司里的技术总监小李,既是核心员工也持有公司期权,但依然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顾问打了个比方:“您看街角那家咖啡馆,老板每天在店里做咖啡、管账,他除了是店主,也是咖啡馆的咖啡师兼店长,这两种身份需要分开看待。”

未签合同的潜在风险

财务总监给王先生看了个类似案例:北京某设计公司法人代表陈女士,三年来一直以“老板”身份领取生活费,公司账目显示她每月固定领取2万元。后来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离职员工质疑陈女士的领取行为属于工资,要求按同工同酬原则补偿。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明确其薪酬性质,仲裁机构最终认定这属于劳务报酬,公司需要补缴大量社保和公积金。王先生听完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自己每月从公司账户转出的钱,在法律上可能被重新定性。

规范管理的实际好处

在专业顾问建议下,王先生最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岗位为总经理,月薪参照市场水平设定。这样做带来了三个好处:首先是税务清晰,他的收入可以正常作为成本列支;其次是风险隔离,公司遇到债务问题时,他的个人财产更有保障;最重要的是团队示范作用,新入职的副总看到连创始人都规范签约,对公司管理制度更有信心。现在公司所有高管都建立了完整的用工档案,投资方在做尽调时对此非常认可。

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王先生的朋友张总在北京经营一家家族企业,公司只有他和妻子两个股东,两人都不从公司领工资,所有生活开支都通过股东借款形式处理。专业顾问指出,这种模式适合小微企业初期阶段,但随着公司规模扩大,特别是准备引入外部投资时,就必须规范起来。就像王先生的公司,融资后机构投资者明确要求创始人必须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这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操作建议与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几个细节:岗位职责要写具体,不能简单写“法人代表”;薪酬结构要合理,不能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水平;社保公积金要正常缴纳。王先生公司的人事经理还制定了个小技巧:把创始人的劳动合同和其他高管的一起归档,每年同步续签。这样既避免了特殊化,也养成了规范管理的习惯。现在王先生常对创业的朋友说:“别把自己当例外,公司越规范,走得才能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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