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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股东各占50%股权,公司到底谁说了算?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7-07 07:57:16 点击量:37

上周和老同学李明吃饭,他正为合伙创业的事发愁。他和发小张强合伙开了家广告公司,两人各出50万,股权对半分。结果经营中才发现问题——每次开会两人意见总不一致,一个想拓展线上业务,一个坚持线下推广,谁也说服不了谁。有次竞标重要客户,两人僵持到凌晨三点,最后单子黄了...

平分公司话语权像拔河

这种五五开的股权结构就像两人拔河,当绳子中间的红标纹丝不动时,公司决策就会陷入瘫痪。去年北京某科技公司两个创始人因产品路线争执,导致新品发布会延期3个月,直接损失200多万。

法人≠公司最终决策者

很多人误以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能拍板,其实法人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就像李明虽是法人,但公司章程规定重大决策需股东会表决,他和张强各持50%的情况下,连换个办公场地都要反复拉锯。

破解僵局的三把钥匙

1.章程里埋"彩蛋":约定僵局时由指定第三方仲裁
2.设置黄金股:给核心管理者额外1%决策权
3.动态股权池:根据贡献度逐年调整比例
北京朝阳区有家联合办公空间,就是采用第三种方式,现在年营收翻了三倍。

写在合同里的退场机制

聪明的合伙人会提前约定退出规则。比如某文化公司股东协议写明:若连续3次表决僵局,一方可按上季度估值收购对方股份。这就避免了像李明他们那样,现在想拆伙却卡在资产评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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