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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6-19 07:20:55 点击量:70

上周和闺蜜小聚,她刚入职一家集团公司做行政,聊起工作一脸困惑:“我们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不是同一个人,开会时他俩意见总是不一致,我都不知道该听谁的……”原来,她负责整理会议纪要时经常遇到两人签字的文件效力问题。这种情形在集团化企业里其实很常见,就像人体需要大脑和心脏各司其职一样,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在企业中也扮演着不同角色。

法律上的“脸面”与“大脑”

法人代表是企业在法律上的“脸面”,就像小区物业主任要替整栋楼签收快递。去年北京某科技集团就发生过案例:法人代表私自用公章借款,尽管董事长不知情,公司仍要承担还款责任。而董事长更像是“大脑”,负责战略决策,就像装修时设计师决定整体风格,但对外签合同得找业主本人。

权力来源大不同

记得邻居老王的建材公司去年变更登记时,特意让女儿当法人代表但自己保留董事长职位。这是因为法人代表权力来自营业执照,像房子的产权证写谁名字谁就能卖房;而董事长权力源于股东会选举,好比业委会主任要大家投票选出。

风险承担有区别

同行张会计说起个典型案例:某餐饮连锁的法人代表因食品安全问题被限制高消费,而董事长只需承担管理责任。这就像餐厅厨师长要为菜品质量负责,但品牌创始人更多是商业决策责任。

实际运作中的配合

去年帮客户办理集团变更时遇到有趣情况:法人代表常驻上海分公司,重要文件得快递签字。后来他们调整章程,规定万元以下合同授权总经理签署。这就像家里孩子代收快递,但买家电还得家长亲自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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