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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公司法人代表与非法人负责人的区别:从真实案例看责任划分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8-07 03:55:33 点击量:39

去年,北京一家餐饮连锁店因食品卫生问题被查处,老板王某被罚款5万元。但奇怪的是,王某并非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而是由朋友李某挂名担任。李某平时不参与经营,只是偶尔帮忙签字。面对处罚,李某大喊冤枉:“店不是我开的,凭什么罚我?”而王某则理直气壮:“我又不是法人,关我什么事?”最终,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王某作为实际经营者(非法人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李某因未尽到法人义务被连带处罚。

法人代表≠实际老板

就像案例中的李某,很多人误以为挂名当法人只是“帮个忙”。实际上,法人代表是法律上的“公司代言人”,需要对公司行为负责。而像王某这样的实际控制人,虽然没出现在营业执照上,但通过银行账户、业务合同等证据链,依然能被认定为非法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之前要三思

李某的教训很典型——他以为只是帮朋友代持公司,却在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等文件上频繁签字。这些签字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参与经营管理的证据。曾有服装店案例中,挂名法人因代签了3份进货单,最终被判承担70%的债务责任。

责任划分看实质

法院判断责任时就像“剥洋葱”:先看谁掌握公司账户资金,再看谁签署核心文件,最后查谁实际决策。北京某科技公司纠纷中,尽管法人代表是创始人的妻子,但所有员工证言和邮件记录都显示实际运营者是创始人,最终被认定为非法人主要负责人。

规避风险的正确姿势

建议实际经营者尽早办理法人变更,就像案例中的王某,事后补变更手续要多花2个月。如果确实需要代持,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并保留所有经营决策记录。某教育机构实际控制人每月做经营备案公证的做法,在后来纠纷中成为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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