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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股东变更协议:从王老板的股权转让风波看关键要点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8-01 04:14:04 点击量:24

王老板在北京经营一家餐饮公司多年,生意红火。去年因家庭原因,他决定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合伙人李总。本以为签个协议就能搞定,结果因条款疏漏,双方对分红比例产生分歧,差点对簿公堂。这场风波让王老板深刻意识到:股东变更不是“签字画押”那么简单。

协议核心条款不能“大概齐”

王老板最初只写了“转让30%股权”,却没明确这30%对应的表决权、历史债务分担。后来公司扩建需要投票,李总突然要求按出资比例行使权利,而王老板认为应按原约定。一份没写清权利义务的协议,就像没放盐的菜——看着像样,实则难以下咽。

变更流程要“步步为营”

他们当时忘了做公司章程修正案,工商局窗口直接退回材料。后来补办时,发现需要全体股东现场签字,可一位股东在国外出差,耽误了两个月。变更登记就像煮饺子,漏了“盖锅盖”的步骤,饺子皮永远煮不熟。

税务问题别当“马后炮”

股权转让后,税务局突然找上门要求补缴印花税。原来王老板按注册资金定价,但公司实际净资产已翻倍。专管员打了个比方:“您家房子十年前买时50万,现在卖500万,能按50万交税吗?”

竞业限制要“画个圈”

李总拿到股权后,私下开了家同类餐厅挖走老客户。协议里没禁止竞争条款,王老板只能吃哑巴亏。这就像把自家钥匙给了邻居,却没说不准他复制钥匙。

现在王老板的协议里多了十几条细则:从违约责任到优先购买权,甚至约定了争议解决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他说:“宁可谈判时红脸,别等出事时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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