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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企业法人到底要不要为债务负责?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答案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7-31 01:51:38 点击量:60

去年北京一家服装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欠下200多万债务,公司法人张先生被债主告上法庭要求个人偿还。张先生很困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为什么债务要落到自己头上?这个案子最终判决结果让很多创业者大吃一惊。

有限责任不等于绝对免责

张先生的公司确实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法院调查发现,他长期将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混用,公司资金经常转入个人账户用于消费。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财产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认,张先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些情况法人要小心

除了财产混同,如果法人用公司名义借款却用于个人用途,或者抽逃出资、恶意转移资产,都可能要承担债务责任。北京某科技公司老板就因为用公司名义贷款买豪宅,最后被判定个人还款。

如何真正规避风险

正规的做法是严格区分公司和个人财务,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公司账户只用于企业经营,重大决策要留存会议记录。某餐饮连锁的老板就因完善的财务制度,在公司亏损时保住了个人财产。

特殊债务要特别注意

像拖欠员工工资、社保这类债务,即使没有财产混同,法人也可能被追责。北京有家广告公司倒闭时欠薪30万,法人虽然没挪用资金,但因未尽到清算义务,最终被要求垫付。

注销不是逃避的捷径

有些老板以为赶紧注销公司就能躲债,这招现在行不通了。法律规定注销前必须清算债务,否则股东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担责。去年一个教育机构老板就因恶意注销,被法院追查到个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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