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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股东代签合同引纠纷:一份协议引发的工商警示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7-30 01:57:30 点击量:59

去年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三位股东遇到件糟心事。公司要签份设备采购合同,当时法人代表在外地出差,负责业务的王股东想着事急从权,直接以公司名义签了字。结果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对方公司拿着合同索赔时,却以"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为由拒绝承认合同效力。这场纠纷不仅让公司赔了17万违约金,还导致股东间产生严重信任危机。

谁才有资格替公司签字

公司就像个有自己意志的"人",而法定代表人就是它的"嘴巴"。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曾处理过类似案例:某餐饮店店长擅自签订装修协议,最终因超越权限被法院判定无效。普通股东或员工签字时,必须要有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就像给临时发言人配个麦克风,否则对方有权质疑"你说的话算不算数"。

补救措施比预防更重要

朝阳区有家文化公司就吃过亏。财务主管代签的场地租赁合同被发现无效后,他们立即做了三件事:重新召开股东会补签决议、让法定代表人追认签字、在工商系统更新备案的签字样本。这些动作就像给漏雨的屋顶打补丁,虽然麻烦但能避免更大的损失。

小股东更要留个心眼

通州发生过典型案例:占股10%的李女士被大股东忽悠着签了担保协议,结果公司破产时个人房产被执行。现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时,都会特别提醒小股东注意"签字≠担责",就像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平时觉得多余,出事时能救命。

电子签章成新选择

去年开始,北京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签章备案。丰台某电商公司就用这个办法解决了大问题:法定代表人长期在国外,通过备案的电子签章远程签署重要文件,既符合规定又像视频通话一样方便。不过要注意,电子签章得先在工商部门"录指纹"备案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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