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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如何罢免法人?从一场公司控制权争夺战说起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5-29 08:20:44 点击量:76

在北京朝阳区的一栋写字楼里,张总正面临着一场始料未及的公司危机。作为一家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突然发现法人代表李经理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了多份高额合同,而这些合同明显损害了公司利益。更糟的是,李经理拒绝配合整改,还扬言要带走核心团队另起炉灶。张总连夜召集律师团队,决心通过合法程序罢免这位失控的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不是铁饭碗

很多人误以为法人代表一旦上任就稳如泰山,其实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会有权任免执行董事。张总的公司采用执行董事制,这位惹事的李经理恰好兼任执行董事和法人。律师翻出公司章程指出:只要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随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罢免。

程序正义比结果更重要

律师特别提醒张总,曾经有家公司因为程序瑕疵导致罢免决议被法院撤销。他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提前15天书面通知全体股东,会议通知明确载明改选执行董事的议题,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最终股东会上,持股85%的张总顺利通过罢免决议。

工商变更的临门一脚

拿到股东会决议只是第一步,真正让罢免生效还需要完成工商变更。由于原法人拒不配合,张总带着全套材料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工作人员核对新执行董事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及代理人委托书后,当场受理了变更申请。三天后,新的营业执照发了下来。

防范未然的制度设计

经历这场风波后,张总在修订公司章程时增设了防火墙条款:要求法人代表对外签约超过50万元必须附股东会决议,同时规定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这些细节设计既保障经营灵活性,又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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